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项目
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%。总投资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项目,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;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,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。
申报其他项目优先考虑。
专项支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。
  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,支持比例可以不受上述标准限制。